赌波合法 穷者愈穷
《信报》·林行止
港府的《赌博问题咨询文件》,欲把“日趋普遍”的足球博彩活动纳入“政”轨的意图,彰
彰明甚;《文件》详细列举了正反双方的意见,对反对赌博合法化者所依凭的道德问题,避重就
轻,那令人揣测政府虽然“没有立场”,倾向性其实十分清楚。
传统经济学认为赌博是一种你输我赢的零和游戏,即甲输乙赢,在赌博过程中有金钱过手而
无财富创造,同时亦没有促进投资、提高生产力的积极意义(事实上,赌博令人沉迷,甚至会产
生消极作用)。不过,由于各国政府包括香港的赛马均采取经济学家所说的“过水湿脚”方式,
即赢家只能分享已被经手人或政府认可机构抽取了佣金、费用或税款的剩余赌注,而这样子的赌
博并非零和游戏,因为政府——通过其特准的专利机构赛马会或赌场——肯定赢,但绝大部分下
注者都是输家。
香港政府抽取赛马的博彩税(其实是赌博税的委婉词)是百分之十九,其中百分之十四上缴
政府,百分之一拨予慈善机构,百分之四属马会行政开支及再投资,近年马会上缴的税款在一百
至一百一十亿之间;不过,一共抽近二成重税,是形成离岸非法(逃离税网)外围马生意兴隆的
主因,据马会估计,去年外围马投注额达五百亿元,意味政府及马会少收税入约百亿。因此,把
体育活动如赛马和足球赛变成纳入税网的合法赌马和赌波,便有增加政府税入之效;由于法例规
定这种税源必须直接间接用于慈善事业,赌马和稍后多半会立法的赌波便能“造福人群”,这等
于说赌博合法化不仅满足了人们贪图侥幸的赌性及以小博大(所谓刀仔锯大树)的投机性,而且
使原本是零和的游戏不零和(政府及主办机构永远是赢家),当然赢家的钱若用得其所(他们的
收入从“无中生有”而来,此中自然产生了“柏金逊定律”所指陈的冗员问题与奥肯所说的“漏
桶效果”,可稍为舒缓社会大众对“免费午餐”的无厌诉求,撇开争论不休的道德问题,早已合
法化的赌马及拟合法化的赌波,因此值得支持。
显而易见,香港人嗜赌,“跑马”之外,尚有数之不尽、五花八门的赌博,政府所以首先看
中足球博彩主要是“警方在去年充公的非法足球博彩赌款大增——比九八年(世界杯年)多五倍
,更是一九九九年的一百六十五倍”,其蔓延之迅速与深入,概可想见,而调查显示“曾参与足
球博彩的市民在十二万至三十四万之多,每年涉及的赌注,据保守估计,在二百亿元水平。”统
计指出从香港至欧洲赌波基地的电讯通讯量在九四年至二○○○年间增长十倍,同期香港至一般
国家的电讯通讯量只增不足一倍;这种不同比例的增长,显见香港赌外围波的活跃程度。由于来
届世界杯于明年六月在日本和南韩开锣,和香港没有时差,届时本港的“赌波”进入高潮(官方
的说法是“情况会进一步恶化”),不难想象。近年已为财赤所困的政府当然不想这块肥肉溜走
(如果外围马受有效禁制,所有赌住归入马会“彩池”,加上赌波合法化,香港的财赤问题几乎
不再存在),与把近年投住额下降的成因之一归咎于非法赌波猖獗的马会,一拍即合,形成了一
股鼓吹赌波合法化的庞大力量!
从财政收入着眼,赌波好处甚多,其合法化因而已如箭在弦,那么,合法赌波对社会带来什
么影响?根据“佛利民——沙维吉假设”,没有固定入息非常穷的人,通常不热中赌博,因为在
求温饱上已消耗了他们的全部时间(和收入),但是,当他们有固定收入而收入增加至足以使物
质生活不那么捉襟见肘时,便会籍口“小赌怡情”,在各种赌博上冒险,以零用钱甚至“家用”
,买六合彩、买马缆以博取大收益,表面上大家都说希望“揾番餐茶”,但心里想的也许是可以
从此脱离穷籍。
事实显示购买六合彩和“买马”的风险与报酬比率不一定成正比,即彩金虽高中奖的机会却
低,但贪婪的天性及侥幸心理,驱使有余资(仅堪温饱以外的资金)者前仆后继,赌业遂成为一
门以百亿计的大生意。政府把之合法化纳入税网,早为普遍现象——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忌言赌博
(因为专政者无产阶级通常是大输家),但政府卖“奖券”已非新闻。
据梭亚于《赌市经济学》一文的考证,在体育赛事上的打赌,数千年前北美士著(红蕃)已
视为生活一部分,我们现在在电视电影中所见古罗马斗兽场的人与人或人与兽的生死搏斗,只是
表面现象,背后赌博之普及(论文引述一些颇有趣的资料,与本文无关,从略),今人难望其项
背;不过,论文得出一点香港有关当局也许不大中听的结论——税率愈低赌注愈大,政府的税入
反因税率下降而增加,美国联邦政府在一九七二年至九五年间,把在体育赛事(不包括赛马在内
)的“打赔税”从百分之十调低至百分之零点二五(这许是受赌城说客的影响),唯一可以合法
赌波的内华达州的相关赌注,期内由一百万跳升至二十亿,增幅二百倍,政府“除笨有精”,税
入增加之外,籍对税率的调节,把非法活动赶绝杀尽,令黑社会活动减至最低,赌城遂成为“合
家统请”的娱乐城。因此,笔者认为港府长期在博彩税上打主意,有自找麻烦之嫌,因为税率愈
高非法活动(外围马)心愈猖獗,政府的税入不升反降,釜底抽薪之法是降低税率——如果赌波
合法化,在抽税上,希望政府不要太重手。事实上,加税有“寓禁于征”作用,但政府有意合法
赌波,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并非要杜绝之,税率因此宜低。
赌马(赌狗)和赌波合法化,对“保守”家长来说,也许有应否阻止成年子女公开下注的困
惑:一如娼妓合法化,成年儿子对家长说要去嫖妓出现“国”法所容家法不容的矛盾;而对固定
低入息者(包括领综援金)则何异在脖子上再加一条绳索。在《赌博与投机》》一书,作者引述
各项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俱指出这类赌博是“令无产阶级如痴如醉的玩意”,基于“非零和游
戏”这一事实,合法赌博名目愈多愈普及,低收入阶层累积财富的能力愈低,因为买六合彩、买
马缆和赌波的赌注都很小(亦可以无限大),几乎人人玩得起,正因为如此,赌波合法化后,现
在没有门路落注的低收入者便有参与的机会,基于其输多赢少的特性,他们遂成赌波合法化的牺
牲者!
不过,话得说回来,赌博普及会助长一般人投机取巧的侥幸心态,但实际上为害不大,上书
所引资料,显示七十年代英国赌波者每周平均所耗不过一包烟的价钱,实在“无伤大雅”,事实
上,统计亦显示出政府开奖券和赌马赌波合法化不会令人民荒废所业,几乎所有经济高增长地区
都有这类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