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如果要同中国贸易,应该熟悉政府的有关组织对外贸工作的领导系统和分工。
行政管理机构
在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属下有两个委员会和一个部专门负责对外贸易行政领导工作。
进出口管理委员会:负责进出口,外汇平衡和引进新技术的管理,是对外贸易计划的决策机关。
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职责是统一管理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它属下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具体业务。
对外贸易部(外贸部):是在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对外贸易执行机构。它负责外贸计划的制定和领导地方政府外贸部门的工作。各国营进出口公司的业务也由它管辖。在外贸部里设有一些局,分别负责着各种具体工作,其中包括:综合计划局、出口局、运输局、仓储局、财会局、包装局、国际关系组等。另外还附设有国际贸易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地方政府外贸局:是省级政府的机关,负责当地的外贸工作。它一方面接收地方政府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中央外贸部的领导。在安排进出口业务时,地方政府外贸局首先得完成中央外贸部交下来的任务和指标,然后才可以根据当地的能力和需要制定自己的计划。
专业进出口公司
为了避免进出口贸易中的重复,在外贸部领导下,有很多分工明确的专业进出口公司。分门别类地经营一定范围的商品。这些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有权处理和本身业务有关的一切法律问题。
每个专业进出口公司都在北京设有总公司,并且根据业务的需要,在全国各城市设有分公司。其中有些营业额较大的还在国外设有代理处或办事处。
对于要同中国做生意的人来说,认识这些公司的名称和查清它们的经营范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些专业进出口公司才是外商进行交易的对手。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为了适应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对外贸易都由私营公司经营的习惯,在国务院属下有一个“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人民团体的形式,和外国的贸易团体、公司或个人联系,安排同外贸有关的活动。外国公司如果要在中国推销产品,必须通过这个组织安排才能进行,因此了解它的组织机构是有用而且必要的。
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设有下列的部门。
办公室:负责行政、秘书和财务等工作。
联络部:负责接待外国贸易界的团体或个人的访华,组织中国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以及安排民间的经济、贸易会议。
出国展览部:负责组织中国产品在外国的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
来华展览部:负责接待和协助安排外国在中国的商品展览会和技术展览会。
技术交流部:负责组织技术座谈会和其它技术交流活动。
国外新产品、样本、样品介绍中心:陈列着外国公司想在中国推销的各种新产品、样本、样品和介绍新产品的小册子、幻灯片、电影片等,向中国用户介绍。
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货运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且设有专门的小组,代理外国公司在中国对商标注册和专利注册,以及中国商品在外国的注册。同时这个部门还负责着进出口贸易中各种证明书的出证和认证工作。
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还设有两个委员会,一个是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另一个是海事仲裁委员会。负责在对外贸易中发生的各种争议。这两个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由法律事务部承办。
宣传部:主要的任务是宣传中国的经济和外贸政策。这个部门还编印了一些小册子,向有兴趣同中国作生意的外商提供有关的资料。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总部在北京,另外在全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和城市都设有分会。
驻外国商务机构
在中国驻外国的大使馆里都有商务代表处,作为对外贸易部的代表。商务代表的工作是向驻在国的贸易界介绍中国经济和贸易情况,参加贸易谈判,指导和监督在驻在国的中国企业代表的工作。
中国企业在外国的办事处:除了外交代表以外,不少中国的企业,如:中国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和一些专业进出口公司,还在世界上一些著名的贸易中心设立办事处,直接和当地的公司和个人展开商业活动。